进口采购业务处理与普通采购的业务通常差别仅在于进口时要处理关税(Custom Duty)和运费(Freight)。我所遇到的客户要求关税和运费均计入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但由于货物供应商、关税、运费分别是不同的对象(供应商),因此,在发票校验时需分开处理。
下列动作均以标准SAP配置为例,定价过程关键配置如下:
业务情形一:采购时的关税与运费可以预估
- 建立采购订单。进口采购的PO与正常的采购PO的区别仅仅是在条件(Condition)中输入预估的运费和关税。简单介绍下相关的条件类型:
运费的条件类型是:
FRA1(依货物价值来按比例计算运费)
FRB1 (直接输入固定的运费)
FRC3 (按货物数量来计算运费)
关税的条件类型
ZOA1,ZOB1,ZOC1,用途与用法类似于运费的条件类型。
 |
在采购订单中输入预估的关税与运费 |
|
- 收货
收货时,系统会将运费和关税及原材料价格一起计入原材料的库存价值中,而在贷方会计入相应的关税、发票、运费清账科目。
分录及相关的事务码如下:

BSX

WRX
- 发票校验
发票校验---对原材料供应商

会计分录:
发票校验-运费(关税的方法与运费处理一致)
在过滤条件中选择计划的交货成本(Planned Delivery Costs)
在细节中(Details)中输入运输方的供应商代码4774 青岛货运代理

发票过账的结果如下: